道德经第二十三章: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

道德经

原文:

希言自然 ①。故飘风② 不终朝③ ,骤雨不终日。孰为此者?天地。天地尚不能久,而况人乎?

故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④ 。德者,同于德;失者,同于失。同于道者,道亦乐得之;同于德者,德亦乐得之;同于失者,失亦乐得之。

 

注释:

①希言自然:不言教令是符合自然规律的

②飘风:大风,强风

③朝:音zhāo,早晨

④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:从事道的就等同于道

 

翻译:

不言教令是符合自然规律的。因此狂风刮不了一个早晨,暴雨也下不了一整天。谁使这样的情况发生呢?天地。天地的狂暴尚且不能长久,又何况是人呢?

因此,从事道的就等同于道,从事德的就等同于德,从事失的人就同于失。同于道的人,道也乐于得到他;同于德的人,德也乐于得到他;同于失的人,失也乐于得到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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